2019年6月金元酒廠銷售糧食,M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1,M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10000
10000因為,進項稅額轉出,在貸方啦!和銷項稅額一樣。所以相加,再減借方的進項稅額。

M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2,求救稅務計算問題 急 謝謝你了

將自產的商品作為福利應為視同銷售,是交銷項稅,而不是做進項稅轉出的1.增值稅的積水價格=56000+5850/(1+17%)=61000 銷售糧食白酒要交消費稅,糧食白酒是符合計稅的 從價計稅的計稅價格=56000+5850/(1+17%)=610002.可抵扣的增值稅=32000*13%+20000*17%=3.銷項稅=61000*17%+50000*17%+12000*17%=4.消費稅是單一環(huán)節(jié)收稅,因此連同(1)中購入的20000元散裝藥酒分裝小瓶,并組成禮品酒盒對外銷售的消費稅是可以抵扣藥酒的材料不明確的按糧食白酒計稅可抵扣的消費稅=5*1000*2*0.5+2000*20%=A因此業(yè)務3的消費稅=50000*20%+5*1000*2*0.5-A=X5.當期的消費稅=10*1000*2*0.5+61000*20%-X=6.當期應納的增值稅=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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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稅法的有關計算題請會的朋友們幫幫忙吧oo

1.組成計稅價格=(82000+82000×20%)÷(1—8%)=106956.52(元)  進口環(huán)節(jié)應納增值稅=106956.52×17%=18182.61(元)  進口環(huán)節(jié)應納消費稅=106956.52× 8%=8556.52(元)  銷售進口應稅消費品應納增值稅=112000×17%—18182.61=857.39(元) 2.組成計稅價格= (成本+利潤)÷(l - 消費稅稅率) =[10000+(10000×10%)]÷(1-25%) =14666.67(元) 應納消費稅=14666.67*25%+1000*0.5=4166.67(元) 3.消費稅額=(12+12*80%)*5%*20=21.6萬 增值稅進項稅額=(12+12*80%+1.08)*17%*20=77.112萬 4.應納消費稅=(180-50)*30%=39萬 5.(1)應納消費稅=(20×6000 8×4500)×25 (20×2000 8×2000)×0.5=39000 28000=67000(元) (2)應納消費稅=10×4500×25 10×2000×0.5=11250 10000=21250(元) (3)應納消費稅=6×8000×25 6×2000×0.5=12000 6000=18000(元) 6.關稅完稅價=1410-10+50+15+20+35=1520萬元 關稅=1520*20%=304 消費稅=(1520+1520*20%)/(1-10%)*10%=202.67 增值稅=(1520+1520*20%)/(1-10%)*17%=34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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