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某黃酒廠銷售黃酒的不含稅銷售額為100萬元發(fā)出貨物包裝物押金
當期增值稅銷項稅額是(A17)萬元
不明白啊 = =!
2,酒類包裝物押金的增值稅處理規(guī)定
法律分析:除啤酒、黃酒以外的酒類包裝物押金,不論是否逾期,在銷售時一起并入銷售額計征增值稅與消費稅;其他貨物(包括啤酒、黃酒)的包裝物押金,視其是否逾期,如果沒有逾期,且在一年之內的,則不需要并入銷售額計征消費稅和增值稅,如果逾期或者超過1年不再退還的,則需要換算為不含稅銷售額計征增值稅和消費稅。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十五條 企業(yè),企業(yè)在外地設立的分支機構和從事生產(chǎn)、經(jīng)營的場所,個體工商戶和從事生產(chǎn)、經(jīng)營的事業(yè)單位(以下統(tǒng)稱從事生產(chǎn)、經(jīng)營的納稅人)自領取營業(yè)執(zhí)照之日起三十日內,持有關證件,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稅務機關應當于收到申報的當日辦理登記并發(fā)給稅務登記證件。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將辦理登記注冊、核發(fā)營業(yè)執(zhí)照的情況,定期向稅務機關通報。本條第一款規(guī)定以外的納稅人辦理稅務登記和扣繳義務人辦理扣繳稅款登記的范圍和辦法,由國務院規(guī)定。
3,酒類包裝物押金流轉稅賬務處理
國稅發(fā)[1995] 192號文件規(guī)定,從1995年6月1日起,對銷售除啤酒、黃酒外的其他酒類產(chǎn)品而收取的包裝物押金,無論是否返還以及會計上如何核算,均應并入當期銷售額征稅。對銷售啤酒、黃酒所收取的押金,按一般押金的規(guī)定處理。即單獨記賬核算的,時間在1年以內,又未過期的,不并人銷售額征稅,但對因逾期未收回包裝物不再退還的押金,應按所包裝貨物的適用稅率計算稅額。
我是來看評論的
4,白酒包裝物押金要交增值稅嗎
白酒包裝物押金要交增值稅。對于除啤酒、黃酒之外的酒類,包裝物押金在收取的當時就要計征增值稅和消費稅,逾期時不再征增值稅及消費稅,退還押金時也不再退還已經(jīng)交過的增值稅及消費稅,沒收后將余額轉為其他業(yè)務收入。增值稅繳納的具體流程是什么1、 準備財務會計報表及其說明材料;2、準備與納稅有關的合同、協(xié)議書及憑證;3、整理稅控裝置的電子報稅資料;4、報送外出經(jīng)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和異地完稅憑證;5、申報境內或者境外公證機構出具的有關證明文件;6、統(tǒng)計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納稅申報或者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的主要內容包括:稅種、稅目,應納稅項目或者應代扣代繳;7、辦理扣繳義務人辦理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時,應當如實填寫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并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的合法憑證以及稅務機關規(guī)定的其他有關證件、資料;8、保存稅務機關規(guī)定應當報送的其他有關證件、資料。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條例》第九條納稅人購進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chǎn)、不動產(chǎn),取得的增值稅扣稅憑證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guī)或者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有關規(guī)定的,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5,同時收取包裝物押金2000元此業(yè)務酒廠應計算的銷項稅額為元
普通發(fā)票上注明含稅金額為93600元;同時收取包裝物押金2000元,此業(yè)務酒廠應計算的銷項稅額為()元
(93600+2000)/1.17*0.17=13890.60元
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增值稅征收管理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發(fā)[1995]192號)規(guī)定:從1995年6月1日起,對銷售除啤酒,黃酒外的其他酒類產(chǎn)品而收取的包裝物押金,無論是否返還以及會計上如何核算,均應并入當期銷售額征稅.因此,該筆包裝物押金收入應并入銷售額一并繳納增值稅.
6,酒類包裝物押金的增值稅處理規(guī)定
除啤酒、黃酒以外的酒類包裝物押金,不論是否逾期,在銷售時一起并入銷售額計征增值稅與消費稅;其他貨物(包括啤酒、黃酒)的包裝物押金,視其是否逾期,如果沒有逾期,且在一年之內的,則不需要并入銷售額計征消費稅和增值稅,如果逾期或者超過1年不再退還的,則需要換算為不含稅銷售額計征增值稅和消費稅。包裝物是指納稅人包裝本單位貨物的各種物品。一般情況下,銷貨方向購貨方收取包裝物押金,購貨方在規(guī)定時間內返還包裝物,銷貨方再將收取的包裝物押金返還。根據(jù)稅法規(guī)定,納稅人為銷售貨物而出租、出借包裝物收取的押金,單獨記賬核算的,且時間在1年以內,又未過期的,不并入銷售額征稅;但對因逾期未收回包裝物不再退還的押金,應按所包裝貨物的適用稅率計算增值稅款。實踐中,應注意以下具體規(guī)定:①“逾期”是指按合同約定實際逾期或以1年為期限,對收取1年以上的押金,無論是否退還均并入銷售額征稅。②包裝物押金是含稅收入,在并入銷售額征稅時,需要先將該押金換算為不含稅收入,再計算應納增值稅款。③包裝物押金不同于包裝物租金,包裝物租金屬于價外費用,在銷售貨物時隨同貨款一并計算增值稅款。④從1995年6月1日起,對銷售除啤酒、黃酒外的其他酒類產(chǎn)品而收取的包裝物押金,無論是否返還以及會計上如何核算,均應并入當期銷售額征收增值稅。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第三十六條 納稅義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按照規(guī)定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 ?。ㄒ唬┠晁?2萬元以上的; ?。ǘ闹袊硟榷幓蛘叨幰陨先〉霉べY、薪金所得的; ?。ㄈ闹袊惩馊〉盟玫?; (四)取得應納稅所得,沒有扣繳義務人的; ?。ㄎ澹﹪鴦赵阂?guī)定的其他情形。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納稅義務人,在年度終了后3個月內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納稅義務人辦理納稅申報的地點以及其他有關事項的管理辦法,由國家稅務總局制定。
7,2009年1月銷售白酒取得不含稅收入50萬元收取包裝物押金2萬元
稅法規(guī)定,除啤酒、黃酒之外的酒類,包裝物押金在收取的當時就要計征增值稅和消費稅,所以銷售白酒收取的包裝物押金,不論是否退回, 計算增值稅和消費稅時要一并計入計稅依據(jù)。而啤酒和黃酒酒是從量定額征收消費稅的,所以在收取押金的時候不計征增值稅及消費稅,逾期不退回時確認收入,計征增值稅但不征消費稅。銷項稅:50X17%+(2+23.4)/(1+17%)X17%=12.19萬元。
包裝物押金沒有超過一年的不繳納增值稅,銷售貨物增值稅=(50+23.4)/1.17*0.17=10.665萬元
8,酒廠收取的包裝物押金是否需要繳納增值稅
答: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六條規(guī)定:銷售額為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銷項稅額;《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條規(guī)定:條例第六條所稱的價外費用,是指價外向購買方收取的手續(xù)費、補貼、基金、集資費、返還利潤、獎勵費、違約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裝費、包裝物租金、優(yōu)質費、儲備費、運輸裝卸費、代收款項、代墊款項及其他各種性質的價外收費。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fā)的通知》(國稅發(fā)[1993]154號)規(guī)定:納稅人為銷售貨物而出租出借包裝物收取的押金,單獨記帳核算的,不并入銷售額征稅,但對因逾期未收回包裝物不退還的押金,應按包裝物貨物的適用稅率征收增值稅?!秶叶悇湛偩株P于印發(fā)〈增值稅問題解答(之一)〉的通知》(國稅函發(fā)[1995]288號)規(guī)定:包裝物押金征稅規(guī)定中“逾期”以1年為期限,對收取一年以上的押金,無論是否退還均并入銷售額征稅。個別包裝物周轉使用期限較長的,報經(jīng)稅務征收機關確定后,可適當放寬逾期期限。因此,該筆包裝物押金收入應并入銷售額一并繳納增值稅。
白酒的包裝物押金在半年前銷售白酒時已經(jīng)繳納了增值稅,而啤酒當時未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