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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國美酒業(yè)是一家什么公司國美就業(yè)的白酒怎么樣
- 2,下列各句中沒有語病句意明確的一句是
- 3,1甲企業(yè)
- 4,以1000萬元的價格購買了一塊位于海邊的100畝土地的使用權該地
- 5,企業(yè)購入設備一臺原價100000元該設備預計使用8年預計凈殘值
- 6,電子商務論述題
- 7,21996年1月16日請問1甲公司是否應履行付款責任為什么
1,國美酒業(yè)是一家什么公司國美就業(yè)的白酒怎么樣
你好,你說的這個國美酒業(yè)就是一家做白酒的企業(yè),個人認為他的白酒還是很可以的。
任務占坑
2,下列各句中沒有語病句意明確的一句是
答案DA.“侵權問題嚴重的幾十家企業(yè)”有歧義;B.成分殘缺,在“字樣”后加“條幅”一類的詞;C.“水平”與“跨入”搭配不當。
3,1甲企業(yè)
借:應收賬款23400 貸:主營業(yè)務收入 20000 應交稅費-增(銷)3400 借:主營業(yè)務成本12000 貸: 庫存商品12000 借:銀行存款22932 財務費用468 貸:應收賬款 23400(如果折扣包含稅金 財務費用為 400)
4,以1000萬元的價格購買了一塊位于海邊的100畝土地的使用權該地
您好,丙公司的請求法院會支持,地役權具有從屬性。物權法第166條規(guī)定:“需役地以及需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部分轉讓時,轉讓部分涉及地役權的,受讓人同時享有地役權。
丙 公司的訴訟會帶到法律的保護的。合同法有這方面的規(guī)定的。前提是丙公司或甲公司支付了約定的補償金。
5,企業(yè)購入設備一臺原價100000元該設備預計使用8年預計凈殘值
平均年限法:年折舊率:(1-4%)/8=0.12=12%月折舊率:12%/12=1%月折舊額:100000*1%=1000元年數總和法第一年折舊額:(100000-100000*4%)*8/36=21333.33第五年折舊額:(100000-100000*4%)*4/36=10666.66第八年折舊額:(100000-100000*4%)*1/36=2666.66
6,電子商務論述題
我國第三方物流的發(fā)展現狀第三方物流作為企業(yè)作業(yè)管理的協(xié)作者、物流服務的整合者以及物流外包的契約人,日趨成為現代物流主流服務模式。一個國家第三方物流發(fā)展水平代表著本國物流的發(fā)展進程。在全國經濟快速發(fā)展的新形勢下,大力發(fā)展以第三方物流為特征的現代物流服務既是推動我國經濟質量升級的一條重要渠道,也是我國傳統(tǒng)運輸物流企業(yè)轉型的必然要求。主要的特征有: 第一,總體規(guī)模偏小、發(fā)展?jié)摿薮???傮w上講,第三方物流在我國處于起步階段,企業(yè)物流和公眾物流服務仍然是社會物流的主要形式,嚴格意義上的第三方物流有效需求不足的局面短時期難以明顯改觀。同時,第三方物流在中國已經有了大約十年的探討過程和發(fā)展過程,在全球經濟一體化影響下,中國正在成為第三方物流發(fā)展最迅速的國家之一。第二,需求的不平衡性較強。不同企業(yè)間的物流理念以及物流需求層次差異性很大,先進的與傳統(tǒng)的物流模式并存。一方面中國日趨成為全球制造業(yè)的中心,進入中國的先進制造業(yè)和分銷業(yè)產生高端的物流需求,第三方物流需求主要集中在外資領域。這些企業(yè)物流理念先進、物流外包水平高、供應鏈管理要求嚴格且自主性較強,對第三方物流服務需求迫切、要求高。從另一方面來看,我國物流社會化、專業(yè)化程度依然較低。國內企業(yè)與外資企業(yè)物流形式、形態(tài)存在明顯的差異。第三,行業(yè)集中度較低。據咨詢機構的分析,2006年中國第三方物流市場大約有18000多個服務商和終端,排名前十位的服務商占市場總額僅13%(這可能是很粗略的估計),沒有一家物流企業(yè)的市場份額超過2%,說明我國物流行業(yè)尚未實現充分的整合。在競爭模式上主要體現在成本與價格競爭,而對第三方物流所帶來的供應鏈增值效應關注不夠,低水平的過度競爭成為我國第三方物流發(fā)展的瓶頸問題,大家在行業(yè)中可能都感覺到這種競爭壓力。
7,21996年1月16日請問1甲公司是否應履行付款責任為什么
你好!你的問題是不是這樣的? 1996年1月16日,甲公司與乙公司簽訂了一份空調購銷合同,雙方約定:由乙公司向甲公司供應空調100臺,價款為25萬元,交貨期為1996年1月25日,貨款結算后即付3個月的商業(yè)承兌匯票。1月24日,甲公司向乙公司簽發(fā)并承兌商業(yè)匯票一張,金額為25萬元,到期日為1996年4月24日。2月10日,乙公司持該匯票向S銀行申請貼現,S銀行審核后同意貼現,向乙公司實付貼現金額23.6萬元,乙公司將匯票背書轉讓給S銀行。該商業(yè)匯票到期后,S銀行持甲公司承兌的匯票提示付款,因該公司銀行存款不足而遭退票。S銀行遂直接向該公司交涉票款。甲公司以乙公司未履行合同為由不予付款。1996年11月2日,S銀行又向其前手乙公司追索要款,亦未果。為此,S銀行訴至法院,要求匯票的承兌人甲公司償付票款25萬元及利息;要求乙公司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甲公司辯稱,論爭的商業(yè)承兌匯票確系由其簽發(fā)并經承兌,但乙公司未履行合同,有騙取票據之嫌,故拒絕支付票款。乙公司辯稱,原合同約定的履行期太短,無法按期交貨,可以延期交貨,但匯票追索時效已過了6個月,S銀行不能要求其承擔連帶責任。
請問:(1)甲公司是否應履行付款責任,為什么?
?。?)乙公司應否承擔連帶責任,為什么?
答:(1)甲公司應當履行付款責任。因為在本案中,甲公司作為承兌人(其同時也是出票人)以乙公司未履行合同為由拒付票款,該抗辯事由只是對乙公司的抗辯事由,不得對抗善意持票人。S銀行通過貼現,支付了相應的對價,經原持票人背書后成為新的善意持票人,享有票據權利。S銀行在承兌期間提示承兌,甲公司不能與持票人的前手即乙公司的抗辯事由來對抗S銀行,甲公司應履行其付款責任。
?。?)乙公司不負擔連帶責任。因為S銀行的追索權時效已屆滿。雖然我國票據法規(guī)定背書人以背書轉讓票據后,即承擔保證其后手所持匯票承兌和付款的責任。背書人在匯票得不到承兌或付款時,應當向持票人清償依法被迫索和現追索的金額和費用。所以,在本案中,訟爭的商業(yè)承兌匯票在1996年4月24日被拒付后,S銀行有權在法定期間內向前手即背書人乙公司行使追索權。但S銀行并未及時行使這一權利,直到1996年11月2日才對前手進行追索,已超過了法律規(guī)定的6個月的追索時效。因此乙公司不需承擔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