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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貴州茅臺公司原副總經理杜光義一審是被如何判決的
受賄超1億,貴州茅臺公司原副總經理杜光義一審被判受賄罪。一、杜光義案宣判日前,貴州茅臺原副總經理杜光義受賄一案正式宣判,杜光義被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沒收個人財產;杜光義的貪污財產所產生的孳息,也依法沒收,全部上交國家財政。二、犯罪事實自2000年至今,貴州茅臺原副總經理杜光義利用其在貴州茅臺銷售有限公司作為經理、在貴州茅臺有限公司期間作為總經理助理、副總經理、在中國貴州茅臺有限公司期間作為董事長、貴州茅臺銷售有限公司作為董事長時的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取得、變更茅臺酒經營權、物資供應等方面謀取利益,杜光義違背的黨性和國家的法律,非法收受他人給予各項財物共計人民幣10259.590717萬元。杜光義在2015年12月就辦理退休手續(xù),本以為可以成功“上岸”,但在2019年還是東窗事發(fā),杜光義被開除黨籍,取消其享受的待遇,并被移交司法機關處置。 經調查,杜光義違反了黨的紀律,拒不接受組織審查;違反廉潔紀律,違法經營,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私利,并以非法手段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涉嫌受賄。三、有減刑的情節(jié)鑒于杜光義受賄47813000元為犯罪未遂,其在歸案后能坦白其犯罪事實,并主動交代了一些公訴機關尚未掌握的行賄犯罪事實,認罪、悔罪 、主動退贓的行為,并主動配合司法機關積極追回了贓款,具有法定酌定從輕情節(jié)。雖然本案案值巨大,但因為有從輕的情節(jié),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2,貴州茅臺原副總經理杜光義受賄案一審宣判了案件有哪些細節(jié)值得關注
貴州茅臺酒一直是喜愛喝白酒的人們心中的天花板,茅臺酒的價格也因此不斷翻炒,甚至有紀念意義的茅臺酒價格一瓶難求。而值得關注的是貴州茅臺原副總經理杜光義審會案一審宣判了,他的受賄也引起人們的熱議,大型茅臺企業(yè)的副總經理因行性受賄而被發(fā)現告上法院宣判。根據貴州的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表示貴州茅臺原副總經理杜光義因受賄被宣判,處于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且沒收全部個人財產。因為杜光義受賄上億元,造成人民財產的損失和國家財政的損失,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稅收公正法治。挑戰(zhàn)法治社會的底線,破壞茅臺集團的正常運轉,私自接受賄賂。這也影響了貴州茅臺集團的聲譽,影響了茅臺集團的發(fā)展,讓許多茅臺愛好者失望。貴州茅臺原副總經理杜光義私自接受別人給予的非法財物,鑒于他受賄之后案后主動如實的供出自己的罪行,主動交給辦案機關掌握的信息并且將受賄的贓物全部如實上交。根據有關的法定規(guī)定,可以酌情的從輕處理,依法對其從輕處罰,但是法庭上沒有做出這樣的判決。這是法官的公正正義,不能因為一個人的犯錯無論大小,只要知錯就改就從輕處罰,那法律的威嚴和底線何在,這讓法律難以讓人信服或者是鎮(zhèn)壓人心。這一案件的公開宣判也是讓廣大人民知道依法行事,法律的底線不可挑戰(zhàn),公民要遵紀守法。任何人任何職權不能挑戰(zhàn)法律的權威,用法律的最低要求來規(guī)范自己的言行。不能迷茫在資本的世界之中,而忘記了自己的初心。堅守自己資本家的初心,而不能貪圖物欲操縱資本。
3,茅臺一渠道經理受賄逾千萬一審獲刑七年半他究竟是如何受賄的百度
通過自己所掌握的經銷權與渠道商進行利益交換,最終達成受賄的目的。媒體報道,中國裁判網日前公布了一起案件,案件指出茅臺一位負責渠道管理的經理被查實,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渠道商開放經銷權限,并且接受超過一千萬的賄賂金額,目前該犯罪嫌疑人已經退還了大部分的贓款。最終法院判定其受賄罪成立,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六個月,并且對其處以罰款50萬元,所有的違法所得全部沒收。其實一直以來茅臺就是腐敗的高發(fā)地區(qū),去年年底,貴州茅臺的總經理助理張城就被曝出在其擔任助理期間,利用職務便利,違規(guī)收取財物超過三千萬,最終被法院判處了13年。而在2019年貴州茅臺的董事長袁仁國更是因為腐敗問題直接被“雙開”,過去的一年時間里,加上董事長袁仁國,茅臺有17人因為腐敗問題被調查和起訴。有媒體指出,茅臺員工靠酒喝酒的習慣由來已久,因為茅臺的影響力實在太大,相關經銷權是大眾爭奪的目標,茅臺的腐敗也大多因此而來。而近些年茅臺內部的反腐行動也愈來愈強烈,最嚴厲的處罰是2010年,茅臺的總經理喬洪因為受賄金額巨大所以被判處了死刑并且沒收了全部個人財產。紀檢委也發(fā)文表示,茅臺內部巨大的利益是員工腐敗的主要原因,國有企業(yè)一定要將反腐作為重中之重,嚴厲懲處相關腐敗分子。參考資料: 對于收受的來自岑某的 600 萬贓款,李茂剛表示,妻子胡某買房用了大約 520 萬元左右?! ∨袥Q書顯示,李茂剛收受的涉案財物大部分用于購置房產,案發(fā)后被告人及其家屬積極配合辦案機關追繳涉案贓款人民幣共計 570 萬元及 3.99 萬美元?! 》ㄔ赫J為,被告人李茂剛與岑某事前約定,被告人利用其職務便利為岑某在審批茅臺酒增量上提供幫助,岑某按照每年分紅的方式向被告人行賄,系典型的權錢交易?! 〈送?,盡管李茂剛并未接受前述 "2019 年的 300 萬元利潤 ",法院認為,該 300 萬元雖未實際收受,但仍作為被告人犯罪行為中涉案的贓款予以認定,并依法予以收繳。